2024年徐州市丰县融媒体中心面向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4-04-10 13:03:16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考试工作结束后,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上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丰县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丰县融媒体中心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丰县融媒体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丰县融媒体中心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丰县融媒体中心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笔试、面试、技能操作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公示间期及期满后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五、公示

  丰县融媒体中心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丰县县委组织部,在“人事考试报名系统”统一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丰县融媒体中心审核后,报组织部备案,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招聘方式,招聘工作进度及岗位空缺情况请及时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丰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江苏省丰县融媒体中心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9585805

  丰县县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0516-89210373

  丰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0516-89118626

  咨询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09:00-11:3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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