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学校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将招聘考核时间、地点通知到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学校开具的专业方向证明(证明格式详见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
④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二)考核方式
考核按照我校制定的办法进行。博士研究生岗位考试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前相关教学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材料审核、组织试讲,实践类专业可根据需要进行专业水平考核,此项不计分数。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进入面试人员姓名、岗位、排名将在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s://rsc.nua.edu.cn/)。
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博士研究生岗位总成绩=面试×100%,总成绩满7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498027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艺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312663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