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南京艺术学院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2024-04-10 13:04:49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学校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将招聘考核时间、地点通知到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学校开具的专业方向证明(证明格式详见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

  ④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二)考核方式

  考核按照我校制定的办法进行。博士研究生岗位考试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前相关教学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材料审核、组织试讲,实践类专业可根据需要进行专业水平考核,此项不计分数。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进入面试人员姓名、岗位、排名将在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s://rsc.nua.edu.cn/)。

  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博士研究生岗位总成绩=面试×100%,总成绩满7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498027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艺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312663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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