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需笔试的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应笔试而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对开展笔试的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万州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万州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同意后,最低可放宽至1:1开展面试。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wz.gov.cn/zwgk_266/qtzfxxgk/sydwzk/)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1.面试由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万州区教委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甲类岗位的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乙类岗位的面试项目为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及仪表礼仪等,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2)专业面试:采取试讲或专业实操的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教学实战能力,按指定课题备课30分钟后上课10分钟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报考乙类岗位的考生面试时,先进行结构化面试,后进行试讲或专业实操,采取分段计时、分段评分的方式进行。试讲或专业实操的教材由面试工作组统一提供。
2.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
甲类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乙类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2.组织笔试的:
甲类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50%+综合面试成绩×50%。
乙类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50%+专业面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签订协议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贴公布,并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wz.gov.cn/zwgk_266/qtzfxxgk/sydwzk/)进行公布。
六、签订协议
根据拟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签约人选。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签约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综合面试,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最终签约对象。
面试考核当天,拟签约人选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考试考核时间等原因造成签订就业协议书时间有变动的,以现场通知为准),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请务必提前准备好。经确认自动放弃签约资格的,其缺额在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做一次性递补。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