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政审
体检合格的选聘教师填写《兰州新区新聘用人员考察政审表》,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选调教师、公费师范生无此环节。
若出现放弃体检、体检(政审)不合格、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等影响选招计划的情形,是否递补由选招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公示
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中国·兰州新区(http://www.lzxq.gov.cn/)及微信公众号“兰州新区发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手续办理
公示期满,无影响调动(聘用)相关情形的,按规定办理手续。
六、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招聘的公费师范生及选调教师纳入编制管理,享受兰州新区工资福利、评先选优、职称评聘、购房优惠等方面政策;其他选招人员与在编教师实行“同工同酬”,在工资福利、评先选优、职称评聘、购房优惠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符合《兰州新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扶持办法》《兰州新区促进人才聚集奖励扶持办法》的选招人员,可享受相应人才待遇。同时,应届公费师范生最低服务期限6年,其他人员在新区最低服务期限5年。对未满服务年限调离或辞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选招各环节具体工作将视工作进度在中国·兰州新区(http://www.lzxq.gov.cn/)及微信公众号“兰州新区发布”发布公告,期间请保持通信畅通,因联系不到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选招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须由选招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3.拟录用人员须于办理入职手续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办理手续;公开选聘已签约人员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选招涉及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7日;
5.本次选招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选招无关。
咨询电话:0931--82512696505651
监督电话:0931--6412380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3-67785455(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兰州新区组织部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考试院)
2024年4月7日
原标题:兰州新区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选招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zxq.gov.cn/system/2024/04/07/0309824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