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初审
2024年4月10日9:00至2024年4月16日18∶00期间对线上报名人员报名信息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可登录线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4月14日18:00至15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于4月15日18:00前改报其他岗位,4月15日18:00后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笔试
1.参加笔试人员范围:除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双一流”院校、省内省部共建重点师范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公开选调人员外,其他人员均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具体安排在中国·兰州新区(http://www.lzxq.gov.cn/)及微信公众号“兰州新区发布”统一公布,报考人员自行查阅。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60分及以上人员方可参与排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各选招岗位以不低于选招计划1:2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四)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具体安排在中国·兰州新区(http://www.lzxq.gov.cn/)及微信公众号“兰州新区发布”统一公布,报考人员自行查阅。
1.资格复审人员范围:通过资格初审的无笔试人员;参加笔试人员按照选招岗位计划1:2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称证书(选调教师提供)、普通话等级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及各类获奖证书。
(2)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有关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有关证明材料。
(3)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提交资料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保持一致。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根据选招计划,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选招计划或合并选招岗位,直至达到开考比例。面试采取“试讲+说课”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75分及以上人员进行面试成绩排名。
2.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分无笔试和参加笔试两类人员,按照选招计划各50%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其中,对岗位计划为奇数的,平均分配后剩余1名选招计划按照相应类别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各顺递1人,结合顺递2人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例:高中政治岗位计划选招3人,线上报名的无笔试人员和参加笔试人员分别按照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环节1人,剩余1个岗位计划,按照无笔试人员第2名面试成绩和参加笔试人员综合成绩第2名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对岗位计划数为1的,根据无笔试人员和参加笔试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无笔试人员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参加笔试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文件执行(在公开选招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由体检机构出具体检结果。选招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考试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