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兰州新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教育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兰州新区2024年拟公开选招教师15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招方式及计划
采取选聘和选调方式公开选招教师153名(详见附件)。
三、选招范围
(一)公开选聘。面向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双一流”院校、普通高校选招学科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及其他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2023年高校毕业生)。
(二)公开选调。面向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在岗且目前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四、选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4.持有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从事语文教学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其他学科须持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5.公开选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的学科岗位须一致,公开选调人员专业不限;
6.公开选调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公开选聘。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在校期间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其中,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毕业生专业须与本科专业一致或为相关专业。
2.公开选调。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双一流”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人员,且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6年及以上相应学段连续教学经历,目前仍任教该学段且获得县级优质课现场评比一等奖或市级优质课现场评比二等奖及以上,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6年及以上报考学科相应学段连续教学经历的,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名师、名班主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青年教学能手、园丁奖等相关荣誉称号且具有一级及以上职称(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含基层有效)的,男性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4)获得市级及以上前条所列相关荣誉称号,或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教育家型教师、卓越教师、特级教师、陇原名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等相关荣誉称号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含基层有效),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3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选招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8.在读的非当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未满及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招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选招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4月9日9:00至2024年4月14日18:00登录线上报名系统(http://219.152.63.192:31513/exam-system-examinee/lzgz),按照相关提示填报个人信息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间截止后,网上报名平台关闭,不再受理报名业务。报名前,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岗位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