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复审。拟定于2024年5月(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资料:登记表、告知书、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4.资格复审合格的拟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nyfy.com.cn/)公示5个工作日。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知识试题,占笔试成绩30%;专业知识试题,占笔试成绩70%。测评时间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笔试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特殊行业、紧缺专业、学历层次要求高或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审核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2.面试
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对特殊行业、紧缺专业、学历层次要求高或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笔试按规定流程备案审核同意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的,达不到上述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如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1)非护理专业面试方式为综合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面试时间为8分钟,分值为100分。
非护理专业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2)护理专业面试分为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实践技能测评两部分:
①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
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面试时间为8分钟,分值为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70%。
②实践技能测评
实践技能测评主要考核护理基本操作,面试者须在测评项目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考核。分值为100分,占面试总成绩的30%。
护理专业面试总成绩=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70%+实践技能测评成绩×30%。
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面试总成绩,按照体检人员与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体检工作由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
(2)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进入体检的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4)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可以申请复检1次,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5)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医院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与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广泛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