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季南通市通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招聘公告

2024-04-08 11:52:42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4.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参加资格复审的对象为“01-13”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和报考其他岗位的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应聘“01-13”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应聘“14-61”岗位的考生,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01-13”岗位的考生,如考试总成绩相同,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应聘“14-61”岗位的考生,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公告。

  五、体检、考察、公示、现场选择单位、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现场选择单位

  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一周内,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聘用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报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领取《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