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4-08 12:33:51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四、有关待遇

  1.引进人才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2.纳入我院创新工程“百花人才”计划的优秀科研人员,将给予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安家补助费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安家补助费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博士研究生安家补助费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1日18时,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2.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公开考核招聘科研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同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生提供学校证明)、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近5年的科研成果及完整的科研成果目录、近期彩色证件照和全身照等材料电子版(原件面试考核时提供)发至报名电子邮箱:scskyrsc@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专业名称+姓名”,如“政治经济学+王某”。

  (二)资格审查和科研成果鉴定

  我院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对应聘者提供的近5年科研成果进行鉴定评议。综合资格审查和科研成果鉴定情况,我院择优进行面试。

  (三)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适时开展面试工作。面试采用学术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学术背景、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给予外地应聘人员一定的交通食宿费报销补贴。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等综合情况,由院党委研究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在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五)考察

  1.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

  2.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人员完成相关入编手续后,取得聘用人员资格,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聘用的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且退还安家补助费等相应支持经费。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2.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聘用有关材料的,以及通过备案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1.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由院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中将严格执行招聘政策和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隐瞒个人重大事项或违纪等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监督电话:028-87016693(四川省社科院机关纪委)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028-87012085、028-87016892(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电子邮箱:scskyrsc@126.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55号办公楼408室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邮编:610072

  附件1: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科研成果考核计分标准

  附件3: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公开考核招聘科研人员报名登记表(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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