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
4.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2个月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
六、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由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送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按总成绩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因劳资纠纷影响聘用的;
(五)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88861076(海安市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八、本《公告》由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1812820(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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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海安市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原标题:海安市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antong.gov.cn/ntsrsj/xsqsydwzk/content/c7654db9-e792-474c-aab3-7186553484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