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考情况公布。
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等信息将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当天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http://cqfd.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增加笔试环节;未达到8:1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一科,考试时间90分钟,分值150分,采取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
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笔试成绩查询、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http://cqfd.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面试由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丰都县教委组织实施。
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两项。
专业面试为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行体检(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http://cqfd.gov.cn)公布。
六、签订就业协议
经考试考核,符合条件的考生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请考生提前备齐相关材料。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丰都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丰都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