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从参加该岗位考核测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新聘用人员纳入正式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管理。用人单位及时为按时取得学历学位且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1.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717-6467663;举报电话:0717-8854030。
点击查看>>>
宜昌市教育局
2024年4月3日
原标题: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专项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yichang.gov.cn/content-54174-31093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