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源市东丰县面向高等院校专项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2024-04-03 17:06:07阅读:0地区:吉林电脑版

  1.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4月13日(周六)7:00—8:00。

  2.地点:吉林师范大学四平校区双创中心4楼

  3.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东丰县2024年面向高等院校专项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彩色打印,本人签字;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资格审查结果现场通知考生,审查通过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资料不全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予通过。

  (三)招聘考试

  本次专项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采取微型课和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总成绩百分制。其中:微型课成绩占总成绩的60%,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先微型课再答辩。

  微型课采取百分制。按所报岗位学科,现场抽签依次进行试讲。试讲采取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15分钟以内。微型课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视为合格,微型课成绩未达到80分者,不列入答辩人选。

  答辩采取百分制。根据微型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学科教师数额1:3的比例确定答辩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答辩)。各岗位学科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微型课”成绩合格人数参加答辩。评委结合考生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等方面提出相关问题,考生现场作答。答辩成绩未达到80分者,视为不合格。

  依据各学科教师招聘数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微型课成绩高者优先聘用;微型课和答辩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合格人选。

  面试地点:吉林师范大学四平校区双创中心4楼

  面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8:30—18:00)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合格人员携带加盖高校招生就业处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就业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最低服务年限等内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时间结合招聘进展情况确定。考察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进行,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

  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考生,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前或公示期间产生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聘用阶段。

  (七)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不能于2024年7月31日前正常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3.同一专业两所学校设岗的,按照公平公正和自愿公开原则,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总成绩相同,微型课成绩分高者优先),由分数高的考生优先选择单位岗位。

  4.拟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停止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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