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沈阳建筑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一批)

2024-04-03 17:06:29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六)考察

  我单位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沈阳建筑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sjz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待遇

  1.学校为具有博士学位的受聘人员(40周岁及以下)提供1000元/月的博士津贴,累计发放5万元。

  2.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办法中相应条件者,入职后两年内可享受校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3.经学校研究确定的优秀人才视条件提供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住房补贴安家费和相关待遇。

  4.符合沈阳市2024版“兴沈英才计划”相应条件和国家、省、市相关人才资助政策的博士人员,学校将积极协助落实相关政策。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学校不进行递补。

  5.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建筑大学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24-24694918

  纪律监督电话:024-24692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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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建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一批)

  沈阳建筑大学

  2024年4月3日

  原标题:沈阳建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一批)

  文章来源:https://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sydw_zhaopingonggao/5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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