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建华区“丰羽计划”人才引进公告

2024-04-03 12:52:19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四、政策待遇

  (一)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和企业薪资待遇为主要招引要素,按照“事业引进,企业使用”思路,在企业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企业期满业绩考核合格的,可选择放弃事业编制留在企业服务,或选择编制回到事业单位工作,转入事业单位管理,具体岗位根据年度编制空余情况和人岗匹配度统筹确定。安排到事业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调离、辞职、脱产学习。

  (二)引进人才在企业服务期间,因企业经营管理问题导致引进人员无法继续开展工作的,区人才办可调剂到其他企业或按协议提前接收回到事业单位。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或与企业单方解除协议的,解除事业单位就业协议,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三)引进人才在企业服务期间,接受区人才办与企业共同管理,实行“导师制”培养。由区人才办协同企业按程序对引进人才进行年度考核、服务期满考核。在企业服务期间,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进行聘用,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四)在企业工作期间内,企业负责引进人才工资、奖金、补贴和津贴等待遇,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薪资标准根据企业引进相应层次人才工资水平发放,同时享受企业其他合法待遇。服务期满后回到事业单位的,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兑现相关待遇及接续缴纳社会保险。

  (五)引进人才享受国家、省市各级出台的人才相关政策。对通过“丰羽计划”引进到建华区域内民营企业工作,且在建华区参保缴费、在企业工作满一定年限、业绩考核合格、作用发挥较好并提出申请的急需紧缺人才,将按照《建华区“丰羽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补贴实施细则》给予3万元补贴。其中,在企业工作满3年后发放2万元;在企业工作满5年后再发放1万元。引进人才在企业工作不满3年的,不予发放,并取消相应人才待遇。 

  详情可咨询建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姚远东,咨询电话:0452-2550918。

  附件:1.2024年建华区“丰羽计划”人才选聘岗位一览表

  2.2024年建华区“丰羽计划”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

  建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

  原标题:2024年建华区“丰羽计划”人才引进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jhq.gov.cn/jhq/c100473/202403/c02_4636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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