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将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进行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
(六)面试
面试以半结构化形式进行,综合考察面试人选与报考岗位匹配性,包括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沟通协调和组织领导能力等,采取集体面谈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七)体检
按照1:1招录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除享有优先资格人员外,取面试成绩分高者。
体检原则上应在三级甲等或境外同等层次医院进行,体检项目依据就业体检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并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选,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察和公示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及背景调查,如发现考察对象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招聘资格。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者,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者进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九)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录用人选。若符合职位要求的人选不足,适当调减招聘计划或进行统筹调剂。聘用人员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入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为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执行考核制,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
五、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2.报名人员应认真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3.报名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4年4月1日。
4.年薪均为税前人民币金额,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
5.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招聘工作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4年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管理局招聘计划表》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哈尔滨片区管理局
2024年4月1日
原标题: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2024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ongbei.gov.cn/hebsbq/tzgg/202404/c01_9794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