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吕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现将吕梁市2024年度财经专项校园招聘公告如下。
一、校园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校园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校园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2024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校园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9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29日及以后出生);
(七)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作为引进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校园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吕梁市2024年度财经专项校园招聘岗位32个,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吕梁市2024年度财经专项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校园招聘方式
本次校园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足5:1时,通过面试方式确定引进人选;超过5:1(含5:1)时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引进人选。
六、校园招聘程序
在山西省人社厅官网、吕梁人事人才网、山西财经大学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8:30—4月13日18:00
报名方式: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会场设立在山西财经大学。
报名地点:山西财经大学坞城校区(太原市坞城路140号)
2024年4月10日报名地点:山西财经大学坞城校区修德楼南侧广场
2024年4月11日-4月13日报名地点:山西财经大学坞城校区博学楼四层401、407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提交《吕梁市2024年度财经专项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并由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市、区)2024年度财经专项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