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医药大学于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筹建,1986年接收原山西医学院中医大学班学生开始办学,1989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正式成立,2000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7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山西中医学院更名为山西中医药大学,同年被确定为山西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学校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高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委托培养高校、山西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校现有太原、晋中2个校区,下设15个二级教学机构,开办有23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工、管、理等多个学科门类。学校有中医学、中药学2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中医、中药学、护理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3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3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博士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29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2月。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邮箱:以“博士+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命名打包发送至rsczp@sxtcm.edu.cn。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纸质版(本人手写签名)扫描件。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