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招聘公告

2024-05-07 15:52:35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3)考生只允许报考1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的,取消该应聘人员报考所有岗位的资格;

  (4)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在“基层服务项目”栏目进行选择标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符合政策性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项目生应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应为认定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人员;

  (5)考生需及时关注用人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致电技术咨询电话:400-100-6624。

  (三)网上审核

  1.用人单位于2024年5月8日-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期间登录英才考试网(www.ycksw.net),受理本单位应聘人员网上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2024年5月8日-5月21日9:00-17:00期间内取消当前岗位报名改报其他岗位。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由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说明考生不符合此岗位报考条件,考生可取消当前岗位报名,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用人单位对考生的资格审核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2.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通过笔试资格审核(包括现场确认)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临床内科医生、临床外科医生、疼痛科医生、放疗科医生、物理诊断科心电医生、病理科技师、中医科技师、药剂师为医院急需、短缺专业,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现场确认

  1.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现场确认和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期间(详见“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需携带《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

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2.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退伍证书进行加分确认;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抗疫一线医务人员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审核认定的“新冠肺炎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和特殊补助审批表”进行加分确认;

  3.现场资格审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复印件用人单位留存。

  (五)缴费

  现场确认通过考生,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现场缴纳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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