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期满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与无为市司法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工资待遇参照《无为县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待遇实施意见(试行)》(政办秘〔2018〕67号)和《关于调整市直单位临聘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的通知》(政办秘[2023]6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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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乡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