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省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公告

2024-03-27 21:19:27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4.本次招聘笔试将设置1个考点,由省级统一组织,考点位置等相关信息见准考证。面试由各市组织。

  5.应聘人员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考试

  1.笔试。2024年4月14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全省统一组织闭卷笔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明确为准。试题内容为乡村医生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知识。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统一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结束2日内,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通过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询,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2.面试。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市卫生健康委会同人社部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成立面试考核组,按照《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宁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总成绩确定。市招聘工作专班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办法计算最终总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公布总成绩、岗位排名,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若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公布在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六、体检与考察

  市招聘工作专班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体检,组织人员到具有相关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由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仅进行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市卫生健康委和省卫生健康委审查。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岗位,切实履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主体责任,并按照有关要求落实编制保障工作。大学生乡村医生入编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应当解除聘用合同。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24-23386150(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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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辽宁省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辽宁省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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