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简历。
2.《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公开招聘人员信息表》(附件2)(需本人签字)。
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需相关部门盖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所在院校、所学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
6.已取得专业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SCI检索论文,需提供含“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数据的检索报告;EI、SSCI检索论文亦需提供检索报告。
7.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可在本科就读学校档案馆或招生、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9.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采取面试考试方式。
1.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采取试讲、专业问答、博士毕业论文专题学术报告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2.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方可予以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于隐瞒重大疾病,以欺瞒方式通过学校体检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视为无效,学校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责。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拟聘用单位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人事处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考核、复审通过人员,经人事处审核、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1.落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2.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学校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六、优惠政策
对来校工作并与学校签订5至10年协议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执行引进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4年人才引进优惠政策》。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
七、纪律要求
纪委办公室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白老师
联系电话:0459-6819086
报名系统:http://zhaopin.byau.edu.cn
网址:http://www.byau.edu.cn/
地址: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
邮编:163319
监督电话:0459-6819050(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纪委办公室)
九、本方案由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事处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