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3人)

2024-05-14 09:50:09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盘锦市兴隆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②现役军人。

  ③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④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⑤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规定的应当回避的。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8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条件中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如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确属发证部门延期发证等非应聘人员原因,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考试合格和延期发证证明,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再办理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四、招聘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信息具体见《2024年盘锦市兴隆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报名期间如对招聘事项需要咨询时,可于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直接拨打0427-2310685进行咨询。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程序如下:

  1.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周一)-24日(周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30。

  应聘人员填写《2024年盘锦市兴隆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将《报名登记表》和《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发送到xltgkzp01@163.com邮箱(邮件主题名必须是应聘人员姓名)。

  考生本人按照报名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报名结束后,留存复印件,原件现场退回至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1)《2024年盘锦市兴隆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照片”栏中打印彩色照片或黑白照片均可。

  (2)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身份证复印正反面,户口本复印首页、住址变动登记页和本人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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