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半年舟山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8人)

2024-03-26 16:13:59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与社保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工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初定于5月下旬。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考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原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按照招聘计划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国(境)外学历获得者报考相近相似岗位,以具体研究方向、专业课程作为评判依据。

  (五)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情况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

  (六)限定面向应届生岗位,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七)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舟山医院、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编制。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281566,监督电话:228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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