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初定于5月下旬。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考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工作由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60827,监督电话:0580-2060821。
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