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舟山市驻舟部队随军家属就业服务中心面向驻舟部队随军家属招聘事业单位

2024-03-26 16:15:09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面试初定于5月下旬。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考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工作由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60827,监督电话:0580-2060821。

  附件:驻舟部队随军家属证明.wps

  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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