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丽水莲都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名)

2024-03-26 16:23:11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入围资格复审对象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相应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者加测岗位专业测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公示期间有情况反映的,待查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对象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户口簿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不能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按时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在本行政区域内服务年限为5周年,其中招聘岗位在乡镇(街道)的需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

  整个招聘流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江省人事考试规程》要求执行。

  五、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同一岗位确认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3.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4月6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4.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andu.gov.cn/col/col1229372597/index.html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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