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聘用
通过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并为通过审查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如仍然在职,应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解除后方可办理后续聘用手续;无法按期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取消后续聘用资格。
三、其他强调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不予退还;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解除人事关系,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登录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查阅个人资审状态、笔试、面试等招聘相关事项,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应聘人员请妥善保管本人准考证,准考证号将作为招聘各环节工作安排及相应成绩查询的重要依据;
(六)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均做取消资格处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从网上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八)本次招聘如有特殊情况需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九)考试前,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及前往路线。考试当天,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身份查验等工作;
(十)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本次招聘公告和具体岗位要求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发布的公告及附件为准,对其他机构转发的招聘公告不做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详见附件中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10-69843949
请广大考生仔细研读本公告,为提高电话咨询效率,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