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卫生类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4-05-09 15:36:36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各类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等岗位考试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约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于笔试结束后在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2.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确定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

  包含递补情况的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3.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采用专业测试、情节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体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龙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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