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③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⑤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0月22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⑥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1.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在考核前对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如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证书;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由相关专家对考生专业基础理论和业务技能等进行综合考核。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
根据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对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在体检前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人选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五)考察
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六)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待遇
1.硕、博士研究生考核合格后全部进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和医院同类人员绩效;
2.泰州市外全职新引进的卫生类专业硕、博士研究生医院协助申请泰兴市政府《泰兴市“杏林兴泰”工程实施意见(试行)》奖励补贴,具体标准为:
①引进奖:博士研究生30万元、单证博士20万元、本科及研究生段学历均为“双一流”高校的硕士研究生15万元、本科或研究生段学历为“双一流”高校的硕士研究生10万元、“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本科生8万元,经考核合格后分五年等额发放。
②考核优秀奖励:服务周期内经考核优秀的,博士研究生5万元/年、硕士研究生1万元/年。
③“购房券”:博士研究生25万元;本科段学历为“双一流”高校的硕士研究生15万元;本科段学历为普通高校的硕士研究生11万元。
④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为3年,博士研究生3万元/年、硕士研究生2万元/年。
⑤安排入住人才公寓或租房补贴:可享受三年免费或低价租住市级人才公寓。对未能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发放最长期限36个月的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