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无锡宜兴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26 10:34:28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五)笔试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四、资格复审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会在报名网站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一)报考高端人才岗位和研究生岗位的,在面试前对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二)报考其他岗位的,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缴纳100元面试费。

  (三)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请务必预先复印好带至复审处):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2.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3.其他注意事项:

  (1)国(境)内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2)国(境)外留学的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

  (3)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工作经历及年限按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时间计算,年限为周年,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用人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4)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能提供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提醒在职人员注意提前与单位沟通,以免因无法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导致无法完成资格复审。

  五、面试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组织实施面试。

  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相关医学专业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直接淘汰。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报考高端人才岗位和研究生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

  (二)报考其他岗位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另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

  (三)面试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考生体检合格后,报考宜兴市卫生健康委下属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按照“满足岗位条件,总成绩排名在前优先选择”的原则,在公布的招聘单位内,通过现场填报志愿的方式确定就业岗位。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抽签决定选择顺序。个人不愿选择招聘岗位的,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处理。个人不愿选择招聘岗位和选岗结束后放弃录取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宜兴市卫健系统招聘考试。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选岗结束后,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

  体检和考察都符合要求的,确定为拟录取人员。

  七、公示和录用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2024年8月31日前,国(境)内2024年应届毕业生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如毕业证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的,也将取消录用资格。

  拟录取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拟录取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通知报到后最迟一个月内携带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新录取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新录取人员3年(2个考试周期)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