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扬州仪征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招聘教师公告

2024-03-25 17:22:40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笔试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由仪征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成绩(中国教师资格网成绩查询打印)。

  4、准考证发放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当场发放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笔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2、笔试考点设在仪征市。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上午。

  3、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体检

  按招聘笔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比3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

  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以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仪征市教育局统一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仪征市教育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仪征市教育局统筹负责,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仪征市教育局按规定在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izheng.gov.cn)“公示公告”栏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由仪征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各自受聘单位。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以公开招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如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仪征市教育局、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服务年限按照省有关规定及其定向就业协议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仪征市纪委监委0514-83441100,仪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514-83422903,仪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0514-83450315。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仪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34503950514-83450308

  0514-8344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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