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行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2、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一、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0335-3926873
2.监督举报电话:0335-3926277
附件:1.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定向招聘中小学教师 岗位信息表
附件:3.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定向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附件:4.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定向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汇总表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保障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