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应聘者网上报名后,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并及时通知审查结果。
五、资格复审
1.报名通过人员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通过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需携带网上报名时要求提供的材料的原件。
3.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考核。
六、考核
1.考核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按照招收学科和专业方向进行考核,重点考核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考核方式根据不同岗位确定,另行通知。
3.考核要求:按考核指标量化打分评价,实行百分制,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核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4.成绩公示:考核成绩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体检
体检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组织,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对象按照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经考生本人在收到体检结果3日内申请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的,取消应聘资格,不予聘用。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采取到原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进行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以及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拟聘人员公示
通过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审批备案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有关会议审定,审定后报省人社厅备案。审批备案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省人社厅备案后,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招聘入职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2025年4月1日前毕业证、学位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
十二、博士研究生相关待遇
1.工资福利:进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用人单位绩效工资及福利。
2.科研启动费20万元。
3.院给予安家补助15万元,取得“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的,还可申请享受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20万元安家费。
4.对于特别优秀和学科发展急需的博士生可以采取一人一议的办法确定引才待遇条件。
5.院属各用人单位可以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与应聘者商议增加引才待遇条件。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咨询电话:0931-7612609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监督电话:0931-7616517
附件1、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急缺).xlsx
附件2、2024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博士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