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他
1.本次招聘有关重大事项均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具体见附件2)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同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有关材料、反馈有关信息的,视为放弃。
2.本次招聘执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4.政策咨询电话:请查看各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中的联系电话。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