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政策待遇
详见具体岗位需求表(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面试、考察和体检。
2.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引进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引进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平凉市委组织部、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需求表内的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