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引进岗位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在校(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并按照面试考核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1次。
6.公示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才,经组织部、人社局有关会议研究审定后,在相关媒体和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况,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县区事业单位及企业
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14:30至4月9日18:00,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材料与市直事业单位要求一致。县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由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采取资格初审、面试考核、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相关事宜详见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县区属国有企业和非公企业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采取直接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
五、优惠待遇
(一)市直事业单位
1.薪酬福利。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2.人才公寓。引进人才五年内免费提供人才公寓。引进人才自主申请租赁住房或个人已有住房的,连续五年每年给予租房补贴或生活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资格人员12000元,“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资格人员10000元,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6000元。
3.购房补贴。引进人才在张掖新购商品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资格人员40万元,“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资格人员15万元,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5万元。
4.职称评定。工作业绩突出或做出重大突出贡献的人才,博士研究生工作满2年,可考核认定为全省有效副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类除外);硕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可考核认定为全省有效中级职称(考评结合类除外)。首次评聘不受本单位岗位比例限制。
5.项目扶持。优先支持引进人才实施重大项目课题,最高可给予1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对带项目来张工作的,给予5万元—100万元项目启动经费,并配套提供工作和科研场所;对引进人才科技转化成果明显的,择优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成果转化补助。
6.配偶子女安置。引进人才配偶要求到本市工作的,按原身份予以协调落实;子女入学根据居住地可安排就近就地入学就读。
7.其他优惠政策。按《张掖市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二)县区事业单位及企业
县区引进人才待遇详见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
六、纪律和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监督。报名人员应承诺诚信参与人才引进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宜
1.所有应聘人员须及早做好行程安排,无法如期参加面试(笔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资格初审结果及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信息以公告等形式另行发布或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张掖党建网(http://zydj.zhangye.gov.cn)、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hangye.gov.cn/rsj)及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用人单位电话通知,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引进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考核、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引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