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
2.提交相关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具体有:
(1)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未能显示学历形式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关于学习形式的证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4)普通话等级证书扫描件;
(5)奖励或其它材料扫描件: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获得奖学金情况、优秀实习生、实习经历等。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组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照1:6比例择优入围原则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未达到报名比例岗位的,按符合资格条件实有人数进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赤峰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相关信息。
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家成立考评小组。评委打分保留两位小数,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余有效分数的平均分为总成绩。如出现成绩并列,按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高者优先,以此类推。面试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可进入下面环节。
面试形式、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确定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人员
按进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人员。如拟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人员主动放弃资格的,按照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根据面试结果和情况,引进岗位无符合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人员,可将岗位计划数调剂到其他符合引进条件的岗位上使用。
(五)体检和综合考察
1.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自治区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由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如需要进行复检的,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此次引进资格。
2.赤峰市教育局和引才单位成立考察组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岗位条件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资格条件及人事档案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2024年毕业生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不予引进。
如在体检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六)公示
对拟引进人员结果在赤峰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引进手续。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引进资格。
3.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引进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引进。
4.拟引进人员放弃引进或被取消引进资格,按照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5.此次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内违约辞职或调动到市外将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在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