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学院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学院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十四、工作纪律与要求
1.学院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2.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对于招聘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3.报考人员应当诚信应聘,珍惜公共资源,面试结束后,入围人员放弃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学院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违反笔试、面试纪律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由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6-6663022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46-8211022 永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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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