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佳木斯市汤原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高校现场招聘毕业生公告

2024-03-17 09:24:27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四)签订协议

  由招聘单位与进入考核人选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在现场签订时,不同意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经专家组联合签名确认,可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遇特殊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签订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tangyuan.gov.cn/)公布拟进入考核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五)考核与体检

  1.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分数(不四舍五入)进行比较名次,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汤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协议、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汤原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汤原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454-7623827

  咨询电话:0454-7612026

  附件:1.2024年汤原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高校现场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2.2024年汤原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高校现场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汤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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