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会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具体为附件1“管理办法”栏填写“总量控制”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七、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政策咨询电话: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3-5282275
监督电话:
淄川区纪委信访室 0533-5151606
公告网址:
淄川区人民政府(http://www.zichuan.gov.cn/)“事业单位招聘”(浮动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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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淄川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4年度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原标题:2024年度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14
文章来源: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rlzyhshbzj/channel_c_5f9f6a3dc916f710ccee90e7_n_1605683888.7621/doc_65f26d9fb6a8592c1dd0fa1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