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后续管理
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受聘人员不得以辞职、报考公务员、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考研等理由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受聘人员未经同意擅自离岗,按有关规定给予辞退开除处理,记入事业单位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并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相关处理材料记入本人档案。
咨询电话:见《岗位汇总表》
监督电话:0538—8569803
咨询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3月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
附件1:2024年泰安市岱岳区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汇总表.pdf
中共泰安市岱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