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作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通过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自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岗位表内备注的聘用方式签定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须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3.请考生在整个招考过程中保持手机通讯畅通,邮箱及时关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4.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0551-63672133/63669010
监督电话:0551-63672047
上述咨询及监督电话于工作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5.查询网站
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ahhfsy.cn)
岗位表及报名表请见附件:附件.rar
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合肥市中医院)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