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信局和区文旅局负责初审,区人社局负责复审。复审合格的,参加考试。考试人员名单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考试
考试人员名单于2024年4月16日12:00前通过群公告方式告知,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指导下,由区工信局和区文旅局负责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及“两代表一委员”全程监督。分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全日制本科生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命题。聘请行业专家统一命制试题,并负责审定试题。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3.面试。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专家、领导和外聘考官组成,引进单位考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主要测评逻辑思维、专业素养、处理问题、岗位适应等方面的能力。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根据引进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考察对象,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不予引进。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考察对象确定后,剩余计划用于引进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本科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全日制本科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考察对象。
各岗位引进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拟考察对象。已确定的拟考察对象自愿放弃或取消资格的,空缺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拟考察对象确定后,区工信局和区文旅局向区人社局提交意向性引进人员名单,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区人社局审查并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确定考察对象。
(五)资格复审及政审考察
考察对象于2024年7月31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到区工信局和区文旅局报到(已就业的,须提供《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区工信局和区文旅局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考察(主要审查人事(学籍)档案和违纪违法、个人征信记录等信息)后,报区人社局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体检
资格复审及政审考察合格者,由区工信局和区文旅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确定拟引进对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对象,由区人社局提交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区人社局、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八)公示
对拟引进对象,在西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九)备案和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向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落实相关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政策待遇
引进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相应工资标准。
六、其他事宜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证件不全、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或与引进条件不符合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本次引进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年限不得低于5年,5年期限内,不得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招考)。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秩序、弄虚作假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