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在公示前放弃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完成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由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具体实施,咨询电话:0579-82056520;监督电话:金华市纪委、市监委机关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0579-82388212。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