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蓝底证件照3张。
④报考人员原则上需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报名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并附报考人员委托书)代为报名、资格审核,代为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与计划核减: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于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沅江市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应的专业知识。试题的命制和阅卷工作均按相关政策和规定办理。
考生于2024年4月10日-4月12日的工作时间(08:30—12:00,14:30—17:30)内到沅江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凭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计划数2倍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招聘职位面试对象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为1人且面试对象只有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
如果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和考察
1.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第一高分高者优先,第一高分相同时,第二高分高者优先,以此类推。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含吸毒检测)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3.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核。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终审。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沅江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和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2.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所报考的单位,规培期时间不计算在服务期内),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后方可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所有公示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通知均在沅江市人民政府官网中的信息公开—公开目录—部门/乡镇街道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公开内容—招考指南)、卫生健康局(公开内容—人事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