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资格复审
1.时间、地点
第一站:2024年3月23日09:00-12:00,河北医科大学中山校区主教楼前广场(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
第二站、第三站、第四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同底2寸彩色正面照两张。
(3)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须在本站资格复审结束前向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由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以岗位所需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基本素质等为主,不指定辅导用书。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由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八、公示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面试成绩、排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