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期间进行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
(三)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对象另行在邵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
2、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2024年邵阳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需自行提前打印或手工填写好该表)。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片3张。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读学校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表和有关资料复印件各需一份,自行提前准备)。
3、有关要求
(1)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并在报名表上签字承诺。
(2)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若引进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比例过高,不便于组织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县委人才办同意后可在面试前加试一轮笔试,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程序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下一程序)。且在相同渠道发布公告。
(四)面试
1.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采取试教、其它岗位采取专业问答,面试时间20分钟以内。
2.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为1:1,则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者,则以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则以其高校必修课平均成绩高者为优先,必修科目没有分数以等次确定的,该科目不计算平均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不得申请复检。
3.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造成岗位空缺,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只替补一次。
4.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由中共邵阳县委组织部、中共邵阳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调查、座谈、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考察和聘用。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邵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办理拟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所有岗位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五年(含试用期)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原则上不得申请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