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面试前资格初审、体检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岗位的适应程度。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研究并报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引进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复试办法测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引进计划,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聘用对象。
(七)聘用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考察递补次数均不超过两次。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均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此次招聘被聘用人员为国家正式在编人员,聘用单位与受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主要优惠政策及待遇
凡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需签订5年服务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符合条件的在服务期内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经济待遇:全日制重点本科学历人才安家费2万元,5年内生活补贴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安家费4万元,5年内生活补贴12万元;专利人才、专家学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安家费15万元,5年内生活补贴30万元。
(二)住房保障:引进人才5年内优先入住人才公寓或由用人单位发放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按全日制本科及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800元/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副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1000元/月,专利人才、专家学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1500元/月标准发放。
(三)购房补贴:专利人才、专家学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在市内购房的,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20万元。
(四)配偶安置:专利人才、专家学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配偶在体制内的副处级以下行政级别、副高以下职称的,调入我市按照全市岗位需求对等安置工作;体制外配偶根据个人专长在市属国有企业优先聘用。
六、本方案由中共吉首市委组织部、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3—281351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743—12388(市纪委监委)
附 件:
中共吉首市委组织部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