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百分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综合应用能力×50%。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十)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有特殊体检、考察标准要求的岗位详见《金华市2024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
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是否递补,递补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公开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十一)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在公示前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完成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它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有关专业、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可在《金华市2024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中查询。
(四)有关网络报名、缴费确认等技术问题,请咨询金华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579-82467532。
附件:1.金华市2024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