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用人单位可分岗位按测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六、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拟聘人员应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根据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公示和备案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咸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feng.gov.cn)和“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拟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正式聘用前应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文书或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人事(劳动)关系的承诺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及其他特殊情形的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报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依据应聘人员测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依规依次从候聘人员中等额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出现异议,经查证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拟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拟聘人员经法定程序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
(四)在候聘期内已聘人员依规辞聘或经查实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五)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合理情形。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试(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和考察等环节或其他不按要求应聘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九、实行候聘制度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候聘人员信息库,对进入面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排序入库,作为候聘人选,原则上在2024年12月31日以前保留候聘资格。如报考的岗位出现空缺,因工作需要,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书面报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依规依次进行递补。
十、聘用管理
用人单位以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办理人员编制、岗位认定、工资待遇等人事管理手续,并对拟聘人员实行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拟聘人选一经聘用,须与聘用单位约定最低5年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对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并依规备案。对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咸丰县人民政府网、“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咸丰县人民政府网和“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测试方式、测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考生要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十二、其他有关事宜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咸丰县第一中学 0718-6891327
监督举报电话:咸丰县人社局 0718-6824424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1日